2008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由中学集体报名,区县招办按照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毕业生学籍库对报考名单进行认真审核。
出现下列情况及处理办法:
1、中学学籍号与毕业生学籍库里的一致,但姓名不一样。
原因:同音字;名字不全;改名。
处理办法:区县单独造册,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盖章,名单上报市招办。
2、中学学籍号在毕业生学籍库中查不到
原因:户口在我市,但在外省、市就读的。
处理办法: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高中会考证,区县上报名单和会考证复印件(区县盖章)。
3、没有中学学籍号
处理办法: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届职高(中师、中专、技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由学校集体报名,区县招办按照学籍库或学校提供的录取花名册(主管部门盖章)对报考名单进行认真核对,报名点代码应与考生毕业学校代码一致。
考生信息与学籍库或《录取花名册》不符的,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花名册》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区县盖章)上报市招办。
三、非应届生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无原件的一律不得报名,审查合格后,区县填写并上报《非应届生报考花名册》(复读生由中学填写),留存考生毕业证复印件。
上报信息后,在学籍库或《非应届生报考花名册》中查不到,取消报名资格。
四、同等学历资格审查:指的是社会青年,应该有年龄限制。市招办设计了统一的《同等学历考核认定表》,由市教育局负责核查认定身份,每个区县指定一所学校进行考核,区县认真审核,并填写《同等学历报考花名册》。
上报市招办《同等学历考核认定表》和《同等学历报考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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