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山东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
淄教师字[2008]11号
淄川、博山、高青、沂源教育(教体)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专题培训项目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本次培训学科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各区县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拔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去,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有较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一定的教学经验,比较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积极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注重课堂教学实践,在教育教学中具有骨干和示范作用,工作实绩突出,通过培训能够起到带动和辐射作用。 3、具有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在3年以上,在一线任教,身心健康。 具备上述条件,曾获市级以上教师荣誉称号,在县级以上教学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小学教师应优先考虑。外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听说能力。 (三)推荐选拔办法 培训对象的推荐选拔要公开、公平、公正,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已参加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者,本次不再参加推荐选拔。由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填写《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及电子版,务于6月20日前,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电子信箱:jsjy03@163.com,联系电话:2777411,联系人:王新宁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有师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化发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教育科研与课题研究、学员论坛、学科知识拓展与更新等模块。英语培训课程适当开设英语口语课,培养英语教师的听力和口语水平。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10天,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学校布置研修作业,分散研修时间为2个月。 三、管理与考核 对参训学员的考核分为集中培训考核和分散研修考核,成绩各占50%。集中培训考核包括考勤情况、学习表现与作业完成情况、综合研修报告3项内容,培训期间根据学科要求,提交不少于4个模块的相应作业,每篇作业不少于1000字,并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综合研修报告。培训期间学员累计缺勤2天以上视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由培训院校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初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在淄博师专参加培训,体育在鲁东大学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在今年暑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教育厅负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负担。 实施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是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足额完成推荐选拔任务,督促参训学员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1:各区县名额分配表 附件2: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级培训学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 淄博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