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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at's beautiful drifts away like the waters ——W. B. Y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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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0 9:39:00
关于推行教师职业着装的通知
 

关于推行教师职业着装的通知

淄教服字[2007]7号  签发人:李安盈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地社局、局属各学校:

国家先后颁布了《教师法》、《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行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经济、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崇高的敬业精神,使教育工作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力推行教师职业着装,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教师穿着职业装的重大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金正昆教授说,所谓职业装,是指由单位出面,统一制作、统一款式、统一下发、统一要求穿着的,同样面料的,同样款式的制式服装。其优点一是可识别,符合某种身份;二是具有职业尊严;三是便于工作。教师作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应有自己的职业装。

教师穿着职业装有利于树立和加强教师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崇高的敬业精神;有利于激发教师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从而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热爱自己的岗位;有利于引导学生注重仪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

二、教师职业装的款式要庄重大方,简洁得体,时尚实用,既要有时代特色又要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三、各单位应积极推行教师职业着装。可以区域性统一,也可以以校为单位统一;可以定点生产或统一采购,可以绣制校徽或佩戴校牌;可以做几套适合不同场合穿的教师装。学校要创造条件开展好教师职业着装工作。

四、教育后勤管理部门要为教师职业着装做好服务工作。市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教师职业着装的协调、指导等工作,要积极推广重庆市设立“重庆校园精灵服饰有限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做法,指导各级教育后勤管理部门在统一教师职业着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区县要在市教育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搞好试点,全面展开工作。局属学校的教师职业装由市教育服务中心实施统一采购。

                                   ОО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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