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党发[2007]7号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措施,把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深化党章学习,坚决维护党章党纪。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指示、要求及规章制度的学习。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
2、强化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的规定,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办质优公平、群众满意的和谐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3、加大监督力度。
(1)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县教育发展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2)完善重大项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制度。教育系统的各种基建项目工程、教学仪器器材、图书的购置等活动,都要依据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全面实行“阳光工程”。
(3)有审批职能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二)行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师德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师德建设“十不准”。
2、规范教育收费。认真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改革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教育收费管理责任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学校收费做到“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扎实开展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学校活动。继续实行“一免一补”政策,做好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3、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和教育经费。
4、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配合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确保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乱收费、乱办班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实行热线投诉和通报检查制度,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基层、科室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领导
坚持局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科室站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规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科室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党员干部完成反腐倡廉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很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出现问题或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2、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表
3、党风廉政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