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二、检查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
三、检查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四、协助党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任用、评先树优、离任审计等工作中实行有效监督。
五、对招生、人员招聘、工程招标投(评)标、大宗设备招标投(评)标及采购等工作过程实行监督。
六、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呼声,沟通民主渠道,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七、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构筑一道坚强的防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八、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及局机关党支部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必须建立廉政档案。
九、每年至少对所属党支部书记、校长进行廉政谈话一次。
十、完成局党委和上级纪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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