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把日记当作业
唐坊镇第一小学 李明
《山东教育》小学刊2007年7、8合刊“新论语”栏目刊登了昌邑市石埠镇西金小学李言起老师的文章《莫把日记当作业》。李老师提出三点理由:一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二是逼迫学生编谎造假;三是对提高写作水平作用不大。笔者读后认为李老师对日记的认识有些偏颇,其观点大有问题。
一是日记并没有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日记本来就分为只供个人阅读的隐私性日记和可供公开的文学性日记。广大中小学语文教师要求学生写日记,其实是作为一种练笔,应当归入文学性日记的范畴。这种文学性日记是作文的练习,与隐私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许多文学家写过这种日记,如鲁迅先生的《马上日记》。这样的日记对学生隐私有何侵犯?至于李老师在文中向许多老师叫板:“假若有学生说:老师,把你的日记拿给我们看看,跟你学学怎样写日记。你干吗?你能答应吗?”笔者读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我干!我能答应!因为我本人就写日记,而且经常与学生交流;我周围许多语文老师也是这样做的,他们的日记其实就是下水作文。著名的教育改革家魏书生老师做得更好。李老师所以有这样的叫板,只因为他太不了解语文教学了。即便是隐私,也并非全部不可告人,也是有可能拿出来与人分享的。放风筝时的欢乐,失去亲人的痛苦,遇到挫折的苦闷,获得成功的喜悦,难道不是个人隐私吗?可许多语文教师在进行习作指导时都鼓励学生写出内心的真实感受,表达真情实感,这就是侵犯隐私权吗?
二是日记并没有逼迫学生编谎造假。使学生编谎造假的原因很多,并不是日记的过错。即使写隐私性日记也不是事无巨细,事必恭录;而是有所取舍。写文学性日记更是以真人真事、亲身经历为基础进行文学创造。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就是真实可信的。那种并无切身体验的无病呻吟,是没有人愿意看的。许多作家作品中的故事情节,未必就是作者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但肯定有其现实基础。假若不是如此,那些感人至深的文章、催人泪下的故事从何而来?这难道就是编谎造假吗?其实多数学生编谎造假也并非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隐私,而是缺乏生活阅历,缺少写作素材而已。减少学生编谎造假现象的根本途径并不是教师停止批阅学生日记,而是相反,要更加扎实地开展日记的批改和写作,帮助学生积累大量的生活经验和写作素材。如果真像李老师说的那样,教师只要求学生写日记但不检查又不批阅,你怎么知道学生一定坚持写日记?你又怎么知道学生一定是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
三是日记对提高写作水平作用重大。常言道:“一天不练手生,三天不念口生。”只有笔耕不辍,才能写出好文章。而日记恰恰提供了天天写、日日练的习作阵地。没有日常大量的练笔,习作水平的提高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自然,日记的批改不可能做到像大作文那样全批全改,但它为学生写作习惯的养成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至于讲评和指导,因为学生的日记本来就是小练笔,教师完全可以对内容、篇幅提出统一要求,进行统一的讲评和指导。不过,我也承认,每天进行每人每次的个别指导当然做不到,日记这种形式做不到,其他任何形式的作业也做不到!教师完全可以每天三至五人,按照优良中差搭配来进行。这种个别指导的形式,许多教师已经是轻车熟路、驾轻就熟了。难道每位学生的每篇日记都需要个别指导吗?笑话!
总而言之,李老师过于关注日记的道德层面,特别是对学生的隐私权进行了片面的夸大,而严重忽视了日记在习作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如果依照李老师的说法,放弃日记的批改,学生习作水平的提高无疑是缘木求鱼,水中捞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