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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几点要求
[ 2008-4-3 8:55:00 | By: gqjcjy ]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几点要求

 
各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学校:

根据近期省、市召开的素质教育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议精神,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自习时间不能分配到学科,不能集体进行考试或做同一学科练习题。

2、双休日属于学生自主支配时间,不得沿用平日作息制度控制学生,不得用节数控制学生自主时间。

3、周课时数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总数。

4、不得占用课外活动时间上课。

5、严禁出现两张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法定节假日要安排学生休息,今年清明节要按时放假三天,高三可以周五、周六休息,周日返校自习。

 

 

高青县教育局

OO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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