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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 2008-4-2 9:50:00 | By:
gqjcjy
]
各初中学校: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照评价程序,严格控制各个维度等级的比例,遵循公示、诚信、监督、申诉投诉制度,按时完成评价工作。请务必于4月3日下午4:00前完成本单位初四年级的综评工作,并上报基教科。
附件:
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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