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初中: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的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和方式:2008年3月底前,各初中学校汇总完初四的评价结果后上报到邮箱(gq3642@126.com),上报后务必电话联系确认。
二、不再下发新的修订版,仍沿用去年的版本按照原来的要求做。借读学生的评价在服务学校完成,借读学校必须全力配合提供学生情况。
三、学生的评价必须属实,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并严格控制各等次的比例。期中期末成绩必须录入,并且要属实。
四、标志性成果一项界定为每位学生最多报六项,由学生自选。最好是每个类型中选择最高的,若只有一个类型的可以选择该类别中最高的六项。
五、严格执行公示、诚信等制度。县教育局将组织不定期检查。
高青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0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