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的
通 知
各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部分学科教科书实施循环使用。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新学期已经开学,上述教科书已经发放到学生,请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探索循环教材管理使用的措施,既要确保不能因循环使用影响这些学科的正常教学,又要确保大部分教材到明年或后年能够正常使用。在循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县局基础教育科,我县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循环教材管理使用办法。
高青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