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三届中小学生“争当小实验家”科学
体验活动小学组决赛通知
根据《关于举办2008年高青县中小学生“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活动比赛的通知》精神,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举行了全县中小学生“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活动初中组预赛,经过比赛有13名小学生进入淄博市“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活动大赛决赛(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小学组决赛时间定于2008年9月27日至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淄博十八中。
请各学校于9月25日前将进入决赛的学生1寸免冠彩照两张交电教仪器信息中心,办理决赛准考证。
决赛时每个学校必须有一名带队教师,参赛选手带好自己的准考证。决赛不收取参赛选手任何参赛费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考试注意事项:
1、参赛者提前20分钟按照指定路线到达比赛准备室,准备入场。
2、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开始查验参赛人员的比赛资格。参赛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考场,在指定位置上就座。严禁参赛者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比赛现场。
3、工作人员提前5分钟,发放比赛试题。参赛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项目。
4、评委主任下达比赛开始口令后,参赛者才可以打开实验箱进行实验准备。
5、比赛开始10分钟后,参赛选手未到者取消参赛资格。
6、参赛者只能携带实验箱器材和笔入考场,不能把实验手册带入考场。如果有带入考场者,可以上交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后取回。在比赛过程中取出实验手册等其他材料者,视为作弊,取消参赛资格,成绩以零分记。
未尽事宜可咨询县电教仪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6973611 联系人:于立军
高青县电教仪器信息中心
2008年9月18日